市场独创:投资视角下的保险公司 | part2 揭秘资产端(上)-凯发集团娱乐
保险资产管理的核心是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保险公司的可投资资产大部分来源于负债,与银行业相似,保险公司也是负债驱动经营的公司。用负债做投资,首先要考虑履行负债义务,满足负债未来现金流出的需要。什么样的负债配什么样的资产,才能确保义务可履、风险可控、有利可图。保险公司要在充分考虑资产和负债特征的基础上,制定投资策略,各类资产和负债在数额、期限、流动性、成本收益上相匹配,以控制风险。
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的重点有三个方面:
负债成本直接决定保险资金运用的灵活度。保证收益型产品的负债成本是固定成本,需要刚性兑付,这要求资产端要有稳定产出和足够的安全性,针对这类负债,安全型固定收益资产是不二之选。非保证收益产品对应浮动负债成本,资金运用相对灵活,可以配置风险高、潜在收益高的权益类资产。分红险、万能险、投资连结保险的资金可以配置到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上。由于多数保险产品(特别是传统产品)需要为客户保本并保证全部或部分收益,因此保险资产配置上也是以固定收益资产为主。固收资产也就成为了保险公司资产组合的压舱石,保险公司的投资组合本质上是一个偏债券的混合型基金,追求稳定收益,投资回报有限。
尽管负债结构决定资产配置,但资产配置也可以反作用于负债结构。负债端和投资端是联动的,存量负债的结构决定了投资资产配置,反过来,资产管理能力和特长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保险公司产品的设计和定价。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投资风格和特长主动选择负债结构。
2.2 保险监管对资产端的制约
我国险资大类资产投资范围经历了一个从严格监管到逐步放宽,从单一到多元的过程。1995年前,保险资金只能存入银行;1995年6月制定的《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公司可以投资债券。受存款利息下降影响,自1999年原保监会允许保险公司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二级市场。2004年保险资金被允许直接投资股票二级市场。2012年保险投资新政后,不动产、股权、信托等非标类投资逐步放开。随着投资范围的逐步放宽和保险产品的不断丰富,保险公司投资标的种类逐步多元化。未来的监管将进一步实现差异化,保险资金运用将更加市场化,对偿付能力充足率高、资产负债匹配度好的公司给与更少的限制。例如,今年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将险企权益投资最高比例提升至45%。偿付能力越充足,允许投资权益资产的比例越高,250%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可以配置不超过30%的权益资产,350%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可以配置不超过45%的权益资产。保险资金运用的市场化改革推进给保险资产端“松绑”,同时也将促进保险负债端产品差异化创新。
目前,我国保险资管大类资产投资比例限制如下所示。
现行的偿付能力监管规则是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偿二代”)。按照“偿二代”的要求,保险公司在季末和年末需要建立详尽的数学模型,提交压力测试报告,确保自己有能力在99.5%的概率下无论发生什么事件都不会倒闭。换句话说,监管要求每家保险公司能抵御200年一遇的大灾难。所谓偿付能力充足率,通俗的讲就是保险公司所有保单同时发生理赔时,能赔的次数,例如偿付能力充足率200%,表明该保险公司能同时应对所有保单理赔2次。偿付能力大于100%是最低要求,如果到不了监管就会对保险公司做出种种限制,比如暂停开设新的分支机构、暂停发行新保单、暂停销售占用资本金过大的产品等等。
在大类比例的显性监管之外,“偿二代”对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形成了隐性制约。在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的计算中,不同的资产配置会消耗不同程度的最低资本,从而影响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投资风险越高的资产消耗资本越多,例如权益类资产消耗水平大于固收类资产,非标资产消耗水平大于标准资产,境外资产中发达市场资产消耗水平大于同类别新兴市场资产。因此,偿付能力要求也间接限制了保险公司在资产配置上的选择。对于偿付能力有限的保险公司,权益资产等高风险资产的投资会受到限制。
下章待续......